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使命,是基层团建工作的重要环节,同时也是党组织吸纳优秀青年的关键一步。本学期伯川书院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优工作已于近期启动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优对象
伯川书院2016级、2017级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在校学生。
二、推优对象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承认党的章程,拥护党的路线,信仰共产主义,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端正;
2.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在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等方面表现良好,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坚持原则,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;
3.未受到过纪律处分、通报批评,无违纪、违规现象;
4.学习成绩良好,最近一学年内没有重修科目;
5.通过推优的同学,经过党支部讨论通过,可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三、推优人数要求
各团支部推优人数不得超过3人;
四、推优工作要求
1.推优工作必须本着“公正、公平、透明”的工作原则,严禁出现拉票等行为;
2.各团支部推优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80%,投票时需无记名投票,并保留原始票据;
3.各团支部推优对象所获票数需达到团支部总票数的2/3;
4.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结束后需填写《附件1:团支部推优结果》(纸质版),各推优对象需填写《附件2:团组织推优登记表》(纸质版,务必按照模板要求填写),各团总支统一填写《附件3:伯川书院2017-2018学年春季学期推优统计表(电子版)》;
5.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上午8:00点前,以团总支为单位将【附件1】、【附件2】纸质版材料交给各团成长导师,【附件3】电子版发送至伯川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:3026859045@qq.com。
伯川书院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